2022年3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给予续建支持和再创建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截至2022年4月2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陆续在全国范围内批准建设了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然而在产业集群的建设过程中,也衍生出一些问题,制约了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推进,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保障续建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
产业集群的建设应从全产业链的维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着重补齐发展短板,然而大多产业集群的功能布局通常是全面撒网,对各项目县(市)的建设均按照全产业链进行打造,没有明确的发展重点,建设内容严重雷同,形成了若干个五脏俱全的小麻雀,致使各项目县(市)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联通,不能从整体的角度推动产业集群全面发展。 产业集群的建设如何统筹“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利益点,一直是个难以攻克的问题。一方面,项目实施企业希望借力于产业集群的建设,扩大自身发展,积极参与到集群项目建设中,然而有些企业却“有心无力”,本身不具备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的能力,致使一些建设项目中途夭折;另一方面,集群的发展要依赖于建设项目的实施,而企业作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划与方向,故而在集群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重点与集群发展重点难以一致的情况,使得推进效果与集群发展目标出现偏差。 对产业集群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面,应着重于补齐产业集群发展短板,但由于对产业集群的项目安排方面理解过于片面,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上,未能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而是简单地撒胡椒面儿,对各个环节逐项支持,致使财政奖补资金未能切实发挥关键作用。(1)产业集群区域功能布局分散,发展重点不清晰
(2)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期望相偏离
(3)财政奖补资金未能发挥关键作用
针对以上产业集群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为保障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保障措施:
(1)多方参与,明确产业集群项目推进面临的问题
最清楚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问题的是实际建设的参与者,要想既快又准地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就要广泛搜集参与主体对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的意见和想法。建议省级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召开项目讨论会,产业集群涉及的相关市县级政府部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要负责人均要参与,并积极邀请专家列席讨论会,就产业集群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存在问题等展开讨论,综合各方想法和专家意见,统筹考虑产业集群全面发展情况,明确各项目县(市)的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计划。
(2)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采取竞争遴选的方式筛选项目实施主体。首先县级主管部门要对有意愿参与项目实施的企业进行综合实力考察;其次综合实力可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各企业,就确定的项目发展方向提出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各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小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最后由各县级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报告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确定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3)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保障集群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主要是针对两个方面:一是考察项目的推进效果,制定中期评审制度,要求各建设主体定期汇报项目实施情况,从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产出、效益等指标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汇报,并形成报告提交给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可设置监督小组不定期地对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监督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以保障集群顺利建设完成;二是监督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投向,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上交的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组织专家小组评审资金的投向是否符合补齐产业集群发展短板的原则,对存在投向出现偏差的要及时指正并给予批评,减少下一年度的财政奖补资金投入,确保财政奖补资金最大化发挥效用。
作者| 柳志华、李鑫、田乙慧
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